答:
1、提交资料。保险经办机构凭“农安保”保单,填妥《江门市202×年度“农安保”承保申报表》及《关于“农安保”财政保费补贴拨付的申请》,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第四季度于12月10日前)连同审核资料一式三份提交江门市政策性食用农产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资料审核。江门市政策性食用农产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资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并于10个工作日内补齐,未能补齐的审核不通过。补贴额度即将满,而保险经办机构同时提交多份“农安保”保单,按“农安保”签订时间先后进行补贴,签订时间早的获得补贴。
3、结果公示。审核通过的名单,在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示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