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组织动员农民参与,关键是完善三大机制。一是完善基层党组织引领带动机制,对涉及村庄规划、建设、管护等乡村建设重要事项,应由村党组织提议,经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并及时公开决议和实施结果。二是完善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推动落实机制,对乡村建设重要事项,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农民充分讨论、参与决策、投身建设和管护,村务监督委员会组织农民监督资金使用、项目建设、政策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结合实际组织成员承担建设、管护任务。三是完善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协商推进机制,落实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要求,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这三大机制有关内容,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中都有体现,要结合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抓好落实,引导农民在思想和行动上积极支持村庄建设,促进形成农民愿参与、会参与、能参与乡村建设的生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