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范片创建从2020年度开始,按照镇(街)申报、县级审核推荐、市级现场核查并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根据合同规范、规模经营、产业特色、主体实力、方案明确、效益明显等6大条件标准择优评选。从2021年开始,各市(区)于每年10月15日前,对上一年度10月1日至本年度9月30日期间新增且符合条件的流转片区,组织申报并推荐示范片;其中,2020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新增且符合条件的流转片区,各市(区)于《示范片创建方案》印发生效后一个月内组织申报并推荐示范片。示范片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认定,评审结果在部门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5天后无异议,授予“江门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示范片”称号,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