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本行政许可适用于江门市内远洋渔业企业的远洋渔业船舶登记审批
申请材料:
1
渔业船舶所有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3
渔业船舶所有人户口簿
4
取得渔业船舶所有权的证明文件: 1.制造渔业船舶,提交建造合同和交接文件;2.购置渔业船舶,提交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件;3.因继承、赠与、拍卖以及法院判决等原因取得所有权的,提交具有相应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4.渔业船舶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5.其他证明渔业船舶合法来源的文件。
5
渔业船舶船名核定书
6
进口渔业船舶的准予进口批准文件和办结海关手续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