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地名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地名依法命名后,因行政区划变更、城乡建设、自然变化等原因导致地名名实不符,应当及时更名。地名更名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体现中华历史文脉的地名,一般不得更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