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建立我市绿色建筑评价体系,促进绿色建筑健康发展。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建节〔2018〕30号)等文件精神,我局起草了《江门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即日起至7月9日,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合理的意见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msjkjk@126.com
二、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750-3831600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83号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在信封上注明“《江门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江门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20日
(联系人:潘锦俊,联系电话:3831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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