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娱乐场所的经营行为,保障文化娱乐行业的健康发展,规范和完善娱乐场所的退出机制,根据《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娱乐场所应当在《娱乐经营许可证》到期前三十日内申请延续换证。
现附件中单位在《娱乐经营许可证》届满仍未向我局申请延续换发《娱乐经营营许可证》,根据《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其原申请的《娱乐经营许可证》依法予以注销。
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有关场所负责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我局提出。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我局提出异议或不能提供有效证照资料的,则注销生效。
特此公告。
附:娱乐场所注销名单
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