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439的《民生热线》节目中,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党总支部书记、院长陈海泉,院长助理、精神三科主任陈龙涛,心理科主任许律琴就我市精神卫生工作的开展情况,精神、心理疾病的防治等,通过热线电话、短信平台进行了直接沟通。
热点问题
主持人:10月10日是世界精神卫生日,今年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活动的主题为“心理健康,社会和谐”,我市围绕此主题将开展什么活动?
今年的9月至10月,我们将围绕今年主题,开展一系列精神心理卫生相关的宣传活动,具体的活动内容包括:1、老年人痴呆日义诊活动(9月22日,在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宣传和普及老年痴呆专业知识,开展义诊;2、儿童精神障碍防治知识讲座(9月26日,请北京安定医院副院长郑毅教授等前来我市讲课);3、集思公益——关注随迁婆婆项目活动(9月27日在潮莲街道办事处);4、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会议(10月底由卫生、公安部门联合办);5、市精神残疾人亲友会趣味运动会(10月,在市康复医院球场);6、精神障碍康复者秋游活动;7、精神心理卫生知识进社区活动;8、开展系列精神心理健康媒体宣传教育。
主持人:目前市第三人民医院收治精神病患者的情况如何?有着怎样的特点?
目前我院收治的精神疾病患者近600人,主要分为三个类型,包括了自愿住院患者(即患者对自己的疾病有一定的认识,有求医欲望,主动或在家属的劝说下自愿住院治疗的患者);非自愿住院患者(该类患者患有精神疾病,但对病情无认识,其病情的严重程度达到住院治疗的要求,并且达到一定的风险的必须住院治疗以缓解其精神症状的患者);社会救助精神疾病患者(流浪“三无”精神障碍患者)。
主持人:《精神卫生法》是一部提高心理健康水平、规范精神障碍患者治疗、保障精神障碍患者权益和促进精神障碍者康复的法律,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精神卫生法》颁布实施一年多以来,我市精神卫生状况有哪些变化?又存在哪些突出问题?
《精神卫生法》出台后,对我市的精神卫生事业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保障促进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一)精神卫生服务有法可依
《精神卫生法》的立法思想在于确保精神障碍患者不因贫困得不到救治,确保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因疏于管理而伤害自身或者危害社会、他人,确保无需住院治疗的公民不因程序、制度缺失而被强制收治。
有法后,对于非自愿住院的流程有了严格程序和规定,并且对于由谁把患者送到医院去治疗有了相关的要求。
(二)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和义务
使得更多的精神疾病患者能及时治疗,得到了受惠。
(三)市民群众和精神疾病患者的权利得到了保障。
自《法》出台以来,目前我院没有出现“被精神病”的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
1、市民群众对《精神卫生法》的认识有待加强
为解决此问题,我院自《精神卫生法》立法至今,一直致力于通过各类型的媒体采访、义诊和健康教育等活动,向市民群众宣传和普及《精神卫生法》的知识。
2、各级部门对《精神卫生法》的理解掌握不一。
目前我市对于精神疾病患者的送诊问题,仍然是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独立承担,存在着违规违法的风险。
3、各级财政对精神卫生工作投入不足、有待增加。目前财政投入还比较少,特殊津贴也没有。
赵生(短信):村里有一位精神不太正常的人经常骚扰村里的人,如果其家属不同意,如何把他送到精神病院接受治疗呢?
如果已经骚扰到周围的人或者对周围的人造成威胁,可以由当地的公安部门通过当地的村委会协助送到我们医院进行治疗。
主持人:很多家属不愿意将家里的精神障碍患者送往医院,怕对家庭有影响。什么情况下,患者需要强制留院治疗?是否有什么机制可以避免出现患者被误诊收治呢?
《精神卫生法》中对非自愿住院,也就是强制住院的情况,是有相关的规定的。包括:1、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2、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也就是说有上述两种情况的精神障碍患者,是应该实行非自愿住院也就是强制住院的。
关于避免患者被误诊收治方面,我们想从下面两个方面对市民群众进行解释:
一是如果患者上面我们提到的第一种行为时,即患者存在“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时候,患者家属不同意送院治疗的,也可以采取居家监护的形式,由监护人在家中对患者做好看护管理。
但如果患者的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存在“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时候,就必须由公安机关强制送住院治疗了。
也就是说《精神卫生法》出台后,通过规范诊断、再次诊断和医学鉴定等三步流程,保障了市民群众免于“被精神病”被误诊的情况。
汤生:自己有一些症状,不知道是什么病?
建议其到专科医院进行相关的检查,医生需要综合病史采集和检查情况,才能给出诊断和治疗。我院心理科咨询和挂号热线3509393。
主持人:作为我国慢性病防治领域唯一的国家级经费项目,“中央补助地方卫生经费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2004年开始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探索构筑医院—社区一体化的服务网络,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提供全程服务。因为启动首年拨出686万元培训资金,该项目又称“686”项目。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为关锁患者实施免费解锁救治。“686”项目已推行了10年了,我市在此方面的开展情况如何?(陈龙涛院长助理负责)
我市“686”项目开展了10年,我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得到长足的发展。到2014年9月16日止,我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数为23753例,全市检出率为5.33‰,在珠三角地区中排名第二,在首批5个项目示范市(江门、广州、深圳、中山、佛山)中排名第一。荣获国家级、省级荣誉多项——“2010年度中国医师协会杰出精神科医师星火燎原奖”等称号。我市管治网络已经覆盖四市三区,覆盖率达100%。在册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基本得到规范的基础管理,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吴女士:小孩这几天不愿意上学,问专家如何处理?
小孩不愿上学,要了解其不肯上学的具体原因,如果涉及情绪、心理、行为问题,要到儿童心理中心就诊及进行相关的治疗。可打我院心理科咨询和挂号热线3509393。
主持人:对于服务乡镇社区精神病的防治方面,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做了哪些工作?成效如何?
主要是开展“精防日”,落实防治制度建设,为社区民众提供便民利民措施。
江门市第三人医院、新会区第三人民医院、开平市第三人民医院、台山市慢病站、恩平市慢病站、鹤山市慢病站等精防机构均成立了社区精防流动服务队,每月风雨不改,定期定点下乡为社区患者提供送医送药,免费义诊等服务。如我院负责的蓬江区、江海区低保家底患者送医送药服务网点就有10多个,服务对象700多人,对病情特殊患者,还要上门服务,开展个案管理,提供个性化服务。由于我们工作到位,近些年来,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事件明显减少,有效维护社会和谐。
张小姐:住泰富城,如果不想去医院拿药,可以去哪里取药?
如果是抗精神病药物,必须到专科医院复诊和取药。目前我院社区防治科开展了下乡送医送药活动,每月定期到各个社区精神病防治点开展上门诊疗服务,患者如果不方便到医院取药,可以到相应的社区精神病防治点复诊取药,具体的上门服务时间,可在我院网站查询,或致电市三院社区防治科(3509370)查询。
主持人:我市是否开设心理疏导门诊?接诊量如何?市民对心理门诊接受程度如何?
1992年我院就开设了心理门诊,接诊人数逐年增加,近两年来,年接诊量承大幅度的增长,2013年心理科门诊量达1.1万人次。原因:1、市民对心理疾病认识度提高,心理疾病发病率增高。2、心理专业技术队伍快速发展,心理疾病诊疗技术的提高。目前我院心理专科门诊有主任医师一人,主治医师一人,硕士研究生三人,本科生多人,专业水平较高,有心理问题看最专业的心理医生找三院心理科已成为江门市民的共识。睡眠中心与青少年心理健康中心。失眠,情绪问题,性问题。孩子情绪、学业、人际、多动、自闭等。
江小姐(微信):从小就想做一个心理咨询师,问有何相关的专业?要成为心理咨询师有什么条件?
如果学医学专业,出来可成为心理治疗师,如果学非临床的应用心理学,出来的话可成为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在医疗机构工作。其它专业大学毕业后可以考心理咨询师。
主持人:我市近年来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情况如何?
心理危机干预需处理二种情况:1、天灾:比如九江大桥塌桥事件、西沙沉船事件。这种干预多为伤员、家属等的安抚,情绪处理。2、人祸:多名官员的自杀、五邑中医院医务人员被砍,江南小学生跳楼等,这种干预针对的是个体、家属、相关人员的干预,预防工作尤为重要,生命的教育,心理疾病的知晓率。
主持人: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目前的设施和规模是否能满足需求呢?有没有扩张的计划?
近年来,在市政府关怀和各部门的支持下,我院从硬件建设到软件管理方面都有了很大发展和改善。但仍然未能满足我市精神卫生事业的发展和市民群众的就诊需要,主要体现在占地面积和业务用房方面。医院占地不足25亩,建筑面积不足1.8万平方米,目前医院职工达440多人,住院患者超过830人,业务用房高度拥挤。按照国家发改委要求,每床位建筑面积62平方米,需要5万平方米,远远不能满足医疗需要。
医院发展问题,已引市政府重视,市政府已经将市三院毗邻的紫莱村“三旧”改造地块13.6亩,通过置换方式,划定为医院医疗业务用地,我院将兴建1.5万平方米的门诊功能综合大楼,这将有利于我市精神卫生事业和市三院的发展。
主持人:对于市民如何可保持精神、心理健康,专家有什么提醒?
1、充分认识到心理健康的重要性:媒体宣传、传播心理卫生知识,开展社区义诊咨询。
2、以科学的态度认识及处理心理疾病。心理卫生问题是一种普通疾病,要从个人努力和专业医生两方面并举,做到早干预、早咨询、早治疗,效果就越好。即坚持预防为主。
3、人类有探索宇宙的勇气和能力,更应该有勇气和能力探究内心。心理健康,幸福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