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426的《民生热线》节目中,江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林和生副支队长,江门市保险行业协会尹学军秘书长,江门市保险行业协会产险工作委员会成员林杰先生、刘星女士就保险欺诈行为的预防和打击,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等问题,通过热线电话、短信平台与市民进行了直接沟通。
热点问题
主持人:目前保险已经渗透到市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如何对市民做好宣传,使他们更了解保险、用好保险显得尤为重要。7月8日是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我市将此期间将如何对市民做好保险的宣传工作呢?
答:每年7月8日是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今年“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的年度主题是“爱无疆责任在行”。今年主要有以下几项宣传工作:1、献血活动。从7月1日至8日,江门市保险行业协会组织保险行业过千名从业人员在江门五邑各市区进行义务献血活动,把保险行业的爱心回馈社会、造福公众。2、主动联系江门电台,积极参加《民生热线》节目,围绕预防和打击保险欺诈、推进快处快赔工作两大主题,提高保险意识,传递保险的责任理念。3、宣传期间,我们还会派发“保险,让生活更美好”的宣传画册和保险纠纷调处指南等宣传资料,向公众普及保险知识,进行风险提示。
主持人:今天我们的主题是预防保险欺诈和打击保险诈骗,那么,保险欺诈有什么危害性?是不是在车险领域里面情况更严峻一些?
答:伴随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涉嫌车险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日益增多,修车不花钱反赚钱,没有投保却得到几万元理赔金……案值由几千元到数万元甚至几十万元。频频发生在身边的车险欺诈、骗保事件,既严重侵害了保险消费者的利益,又加大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还损害了保险行业形象,进而扰乱了社会金融市场秩序。
主持人:看来保险诈骗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啊,你能向我们的听众具体说说这些危害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呢?
答:保险诈骗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保险诈骗犯罪破坏公平、诚信的社会环境;第二,保险诈骗侵犯了保险人的财产所有权,进而造成保险基金的流失,降低了保险公司的赔付能力,损害了广大保户的合法利益,影响保险的社会保障作用;第三,保险业作为与银行业、证券业并驾齐驱的三大金融支柱,受到保险诈骗的严重干扰,发展缓慢,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我国的金融实力;第四,保险诈骗直接对保险标的构成威胁,造成社会安全,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损害。如在财产保险诈骗中,一般会涉及到放火、沉船或者其他破坏公私财物的行为;在人身保险诈骗中,则一般会涉及杀人、伤害等行为;而在内外勾结的案件中,还会有保险公司内部人员进行的相应犯罪行为。
主持人:那么,哪些行为才属于保险诈骗行为呢?下面请我们公安局经侦支队林和生副支队长为我们详细说明一下。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保险诈骗行为有下面几种:(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主持人:上面这五种行为都属于保险诈骗行为,那么现在常见的骗保手段主要有哪些类型?
答:常见保险欺诈有下面几大类型。车险:1、投保欺诈——先出险后投保,表现为发生事故后再投保,或缺陷投保。常见方式为对高风险标的或缺陷标的重复投保、高额投保,或发生事故后再投保。2、报案欺诈——虚假保险事故,无中生有,谎称出险。常见方式为用已投保的标的代替未投保的标的报案骗赔,或采取伪造事故、虚报原因、扩大责任等方式。3、扩大损失欺诈—事故属实,人为扩大损失,偷梁换柱,保险事故真实发生,为了获取更大利益,把原有损失人为扩大,或虚构与保险事故无关的损失,如:人为把可维修的配件破坏,达到更换目的,人为加装与事故无关的坏旧配件。4、车险逃避违法行为欺诈—违法后调包,事故属实,但涉及违法行为,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及达到保险赔偿,采取逃离现场并找人冒名顶替,如:酒驾后调包、无证驾驶后调包等等。
黄生(短信):把车送到修理厂喷漆,后来才知道修理厂用他的车出险骗保,想问如何投诉这一修车厂。
答:黄生可以把相关的情况向承保的保险公司反映,如果情况属实我们会汇同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对涉及的修理厂及相关人员进行通报,如果涉及违法行为的话公安机关会进行追究。
李小姐:车用了两年,有划痕,想翻新,这样做是否属于保险欺诈?
答:李小姐反映的问题显然是修理厂引导这位车主通过理赔来为汽车翻新,修理厂有意图引导车主骗取保险金额,属于骗保,会影响车主的诚信。
主持人:保险诈骗确实是一项很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那么,实施保险欺诈要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现行的法律是如何对保险诈骗进行定罪量刑的?
答:根据《保险法》规定,如果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除了保险法的这些规定以外,刑法也有具体的规定,保险诈骗罪属于刑事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8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主持人:可见,保险诈骗是一种触犯刑法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刚才的案例,相信大家对保险欺诈行为也有了一个比较深刻的认识。那么,我想请教一下各位,我们应该如何预防和防范保险欺诈呢?
答:第一,在法律制度上的防范。我国目前对于保险欺诈的规定和管理主要体现在《保险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刑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第二,提高民众的保险意识。保险人在事故发生理赔时要如实告知,不隐瞒、不欺骗,做到诚信投保、诚信理赔。第三、加强行业反欺诈技术共享。第四,产险公司内部机动车保险反欺诈措施及改进。以对重大案件进行欺诈识别和防范。
朱女士(短信):本人的母亲去年在银行职员的误导下买了一份保险,这份保险还是自动续期的,如果不想再续期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我建议这位市民带保险合同等过来我们协会,把相关的情况向我们反映,我们会跟进。联系电话3114155。
朱女士(短信):内地居民购买境外的保障会出现哪些风险?
答:中国境内的保单需要在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到香港买的保单,法律的适用情形也不一样,会承担一些风险,会有隐患,而且理赔跟进也不方便,所以我建议市民就近投保。
钟小姐:快速理赔问题。之前遇到事故发生碰撞,事主认为责任在对方,报警后被指引去快速理赔中心,后被认定为他们各负一半的责任,事主认为主要原因是没有拍摄当时的情景。想问怎么拍摄现场照片保险公司才会采信呢?
答:发生交通碰撞后应首先保证双方车辆和人员的安全,然后进行拍照:
第一步:首先拍摄一张出险事故的全景照。就是从车头到车尾方向拍一张照片,照片在能看得清车牌的情况下,周围景色月全越好。也可以全方位展现现场情况。在汽车周围拍摄一圈。
第二部:近距离多角度拍下汽车和被碰物的接触情况,这个时候要尽量排上车牌,而且车牌号要清楚。还要有一张全车的照片。
第三步:近距离拍摄划痕、磕碰的碰触点。
第四步:将车辆移开后分别拍照,拍下车辆损失部位和被碰物上的附着物痕迹。
主持人:是的,希望市民对保险欺诈行为提高警惕,这样才能更有效地预防和打击其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关于这方面的话题,还有很多,例如江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江门市保险行业协会在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二路设立“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这项工作也能起到防范保险欺诈的作用,其实,哪些情形才适用交通事故快速处理?
答: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各方事故车辆都备有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且可以继续正常行驶的,按照快速处理流程处理。以下情形不适用快速处理:事故中有人员伤亡的,无证驾驶的,酒后驾驶的,驾驶无牌车辆的,驾驶假牌假证车辆的,不适用快速处理程序。
我们各家产险公司都在营业场所张贴《江门市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指引》海报,放置《江门市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指引》卡片,供客户阅读。从2013年4月1日起,各产险公司都要向购买车辆保险客户发放《江门市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指引》宣传单,让广大车辆保险客户熟知快速处理流程细节;让每个驾驶人都能明白快处快赔的好处。
主持人:我市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有哪些服务网点?设立了快赔服务点之后,对我们广大驾驶员和被保险人有什么好处?
答:2013年1月18日,我市第一个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正式启用。同年6月6日,新会增设一个服务点,今年6月13日我们再在开平增设一个服务点,并打算逐步向各市全面推开。快赔点的设立是提高我们保险行业车险理赔便民服务的举措之一,能有效地解决一部分骗保案件,同时大大缩短了被保险人的理赔时间。
金生(短信):每年保险差不多到期时都会接到很多电话推销其保险,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删除本人的资料吗?
答:保险公司有保密义务。如果客户有这方面的要求,保险公司会记录客户的要求,不再打扰客户。
主持人:希望通过这一期节目,提高大家对保险欺诈的认识,共同做好预防和打击发生在保险领域的各类诈骗活动。
答:一方面我们会继续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选择较典型的案例在新闻媒体上曝光,使人们认识到骗保就是诈骗,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另一方面,我们保险行业也会加大与司法机关的合作力度,建立反保险欺诈工作机制,提升预防打击能力,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设立市民举报热线电话3114155。通过集行业之力并充分借助社会和法治的力量,严厉打击车险欺诈及骗保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