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414的《民生热线》节目中,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宋华、政策法规与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科长程适、体制改革科副科长杨立峰就单独二胎政策实施、优生健康检查、医疗卫生管理等问题,通过热线电话、短信平台与市民进行了直接沟通。
热点问题
主持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3月27日审议了备受关注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也宣布正式实施。这个修正案目前是否公布了实施的细则呢?这个实施细则是怎样的?
答:该决定明确:自2014年3月27日起,我省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决定对独生子女的界定,有关政策衔接问题,“单独两孩”再生育的申请和审批流程以及关于方便办证的有关措施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主持人:草案实施后,预计我市每年将新增多少新生儿?我市卫生计生部门将如何应对这种变化?
答:现行生育政策下,我市出生人口规模每年约4万人。根据推算,“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前3年,预计我市每年多出生3000到5000人。由于政策放开短期内会引起累积效应,出生人口会每年继续增加,估计到2018年会达到一定峰值;之后,出生人数将逐渐下降,到2030年将回落到每年比现行政策多出生3000人左右。从目前生育意愿调查显示,符合条件的夫妇并不会集中生育,因此,实施“单独二孩”后,我市不会迅速出现大的人口出生高峰。但市民们也要根据各自家庭的实际,做好孕前优生检查,合理安排生育,避免扎堆生育而带来的诸多不便。
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不等于放松计划生育工作,实行计划生育仍然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要坚持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给予奖励扶助,对违法生育的,依法依纪予以处理,确保生育水平不出现大的波动。
区小姐:咨询异地二孩迁回江门罚款事项。
答:单独二胎按照广东省的规定3月27日以后出生才算合法,社会抚养费按照居住地的标准征收。
王生:咨询广东省单独二胎政策落实到基层社区的确切时间。
答:我省单独二孩政策是从3月27日正式开始实施,我市已全面铺开,新会可拨打6666959咨询。
短信:一方是农村户口,另一方城镇户口,能否生两胎?
答:一方是农村户口,另一方是非农户口,按照非农户口执行。
谭生:新会昨天问过都还没可以生二胎。希望手续简化些,因为我们这些大龄的没有时间拖了。
答:我们会马上通知新会,最快今天下午就可以执行。
短信:单独二胎政策是否规定生二胎后要采取结扎等强制措施?
答:单独二胎政策没有规定生二胎后要采取结扎等强制措施。我市从三年前就在全省首先推行知情选择,就是在生育二胎后采取一些避孕措施,目的是保障育龄妇女的身体健康,我们要求基层与妇女签订知情选择的意向书,并定期进行查环查孕,以保障育龄妇女的身体健康。
主持人:在广东“单独二胎”政策没正式落地以前,社会上就有不少等待政策出台的孕妇询问在国家宣布启动该政策后,但在广东方案实施之前怀上的胎儿算不算超生,当时省卫计委的负责人就说,可以先留着。那目前我省为这一类孕妇制定的过渡政策是怎样的呢?如何与孕妇所在单位沟通,以免这些孕妇被单位辞退呢?
答:我省单独二孩政策是从3月27日正式开始实施。在这之前已经怀孕但尚未生育的单独夫妇,可在2014年6月30日前依法申请补办再生育审批手续;逾期未补办审批手续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即:符合本条例规定再生育一胎子女的条件,但未经审批而怀孕的,应当补办审批手续;生育时仍未补办审批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本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百分之二社会抚养费。)。在我省“单独两孩”政策正式实施后申请再生育的单独夫妇,应严格依法办理有关手续。而对于2014年3月27日即我省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前已经生育的“抢生”夫妇是违法生育行为,应依照生育行为发生时《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处理。
主持人:有新闻说,前段时间有一对继母和继女就生孩子的先后次序问题引起口角,其核心就是如何界定“单独”身份。《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还明确了“单独”的定义,请为我们介绍一下,怎样才算“单独”能够合法生育二胎?
答: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和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规定,自《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实施之日,即3月27日起,我省关于独生子女的界定表述为:“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者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者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相对与此前我省“独生子女”界定的“四无”标准来说,范围扩大了。(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以及没有收养的兄弟姐妹和与其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吴小姐(短信):父母在其出生后收养了一个妹妹,我还算独生子女吗?
答:这样就不算独生子女了。
张生:女方原来是农村户口,原来生了两胎,现在转为城镇户口会怎么样?
答:具体情况请反映给我们,我们再跟进。
主持人:据了解,我市将集中安排技术力量,全面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力争实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全覆盖。此工作将如何落实?
答:我市免费孕前优生项目试点工作自2012年4月全面启动以来2013年完成孕前优生免费检查50411人,覆盖率99.15%,超额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目标任务。针对今年工作目标,我局既注重抓好检查“数量”,更注重抓好检查“质量”,要求各市、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操作细则,规范服务流程。通过落实经费、强化宣传、加强培训、规范服务、督查到位等一系列措施全面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全覆盖。
主持人:江门市蓬江区医疗纠纷诉前联调中心上月在蓬江区人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在医患纠纷发生后,该中心会在第一时间内将其引入法律解决的渠道内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尽可能地将医患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而不激化放大。请介绍一下这个中心的运作流程。目前调解医疗纠纷还有什么方法呢?
答:(一)工作流程:
(1)、蓬江区辖区范围内发生医患纠纷后,由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查和筛选合适的案例,征得医患双方同意后适时通知医调工作室启动诉前联调工作;
(2)、医调工作室将对纠纷进行先行调解;如初次调解不成功,1个月内组织再次调解。如能达成调解协议的,依法审查后制作裁定书予以确认。
(3)、对于再次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由工作室通过法院司法鉴定办公室委托相关具备医学鉴定资质的部门进行鉴定;
(4)、收取鉴定报告后,组织双方进行质证,一些事实清楚的纠纷,通过调解或解释工作后达成协议的,依法审查后裁定予以确认,无须进入诉讼程序;
(5)、对于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引导患者提起诉讼,鉴定结果可作为案件审理依据。
(二)其它解决方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医疗纠纷可通过协商、行政调解、行政处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诉讼等四种途径解决。
余女士:单独二胎问题,女的是顺德户口,男的是江门户口,去哪办生育手续?
答: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要带四个证及有关资料去办理。
主持人:对于人感染禽流感的防控,目前我市形势怎么样?患者的治愈情况如何?
答:截至4月4日,我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累计报告发病5例,治愈2例,死亡3例,从2月23日至4月4日,我市已有41天无新增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目前防控工作已进入常态化管理。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全市各级政府以及卫生计生、农业、工商、林业、食品药品监管、经信等部门要继续加强联防防控,进一步落实好“1110”制度(即一天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和零存栏制度),以及进一步做好疫情监测、病人救治工作,坚持严防严控,进一步巩固全市的防控工作。
主持人:能不能集中公布一下卫生领域针对不同问题,能够让群众可以直接联系的热线电话?
答:12320卫生热线电话
医疗收费:3873895
卫生计生政策咨询:3875840,3875841
医疗纠纷处理:3901302,3875817
还可以打政府热线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