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提问及回复
类别: 咨询
标题: 关于婴幼儿照护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问题
来电人: 田小姐
来电时间: 2024年4月12日
来电内容: 听说刚出生的婴儿,父母能享受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该如何享受?


受理单位: 江门市税务局
办理时间: 2024年4月12日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纳税人未满三周岁的子女在照护期间产生的相关支出,2023年度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022年度为每个子女1000元)。父母可以选择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纳税人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填报婴幼儿照护相关信息由任职单位在每月扣缴申报个人所得税时扣除或者由纳税人自己在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期内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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