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提问及回复 | |
类别: | 咨询 |
标题: | 出租的商铺怎样交增值税? |
来电人: | 郑小姐 |
来电时间: | 2024年4月12日 |
来电内容: | 有间铺在出租,今个月一次性收了全年铺租,想了解怎样交增值税? |
受理单位: | 江门市税务局 |
办理时间: | 2024年4月12日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