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提问及回复 | |
类别: | 咨询 |
标题: | 小规模个体户的公司是否可以开3% 、1%专票? |
来电人: | 李小姐 |
来电时间: | 2023年8月11日 |
来电内容: | 公司是小规模个体户,第二季度有25万销售收入,有客户要求开3% 1%专票,请问是否可以? |
受理单位: | 江门市税务局 |
办理时间: | 2023年8月11日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四条、第五条有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您可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就部分业务放弃上述减免税政策,按照1%或者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开具相应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若您对此仍有疑问,您也可拔打广东税务12366选择对应的税费种类咨询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