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提问及回复 | |
类别: | 咨询 |
标题: | 家属如何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 |
来电人: | 杨生 |
来电时间: | 2023年8月4日 |
来电内容: | 亲人去世后,家属如何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 |
受理单位: | 江门市社保局 |
办理时间: | 2023年8月4日 |
回复内容: | 我局工作人员已致电告知杨先生,具体如下: (一)申领条件 参保人最后参保地/待遇发放地在我市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且未领取工伤保险或失业保险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 (二)所需材料 1.有遗属签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2.申领死亡待遇遗属的有效身份证件、与参保人关系材料(如户口本或经公证的关系材料等)。 3.参保人社保卡或银行存折/卡(参保人银行账户全部注销的,提供申领待遇遗属的银行存折/卡)。 4.《广东省社会保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主要承诺参保人死亡时间;或遗属可自愿提供死亡证明或其他死亡材料(在境外死亡的,我国驻当地使领馆出具的死亡材料或经公证的当地医院出具的死亡材料中文译本)。 5.申领死亡待遇的遗属不是参保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且待遇发到非参保人本人账户的,提供参保人不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有关材料。 据杨生反馈,其亲人死亡待遇领取手续已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