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提问及回复
类别: 咨询
标题: 未能成功领取生育津贴
来电人: 李小姐
来电时间: 2023年3月10日
来电内容: 1997年生第一胎,当时说在我退休后再补回生育津贴,到2008年生第二胎,因为超生原因,不能报销生育津贴,去年3月份办理退休时,我还是未能成功领取生育津贴,请问是什么原因?


受理单位: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办理时间: 2023年3月10日
回复内容: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回复:您好!江门市现行政策无相关规定说明可在退休后补申办1997年生育津贴。如再有疑问可到冈州大道中12号新会医保分中心或致电0750-6102028、0750-6616737、0750-6102023进行咨询。



江门市人民政府
邑政公开政务微博
江门政府网政务微信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