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提问及回复 | |
类别: | 咨询 |
标题: | 复工后,人事部要扣减我7天的工资,想了解这是否属于合理扣减? |
来电人: | 陈生 |
来电时间: | 2023年2月3日 |
来电内容: |
受理单位: |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办理时间: | 2023年2月3日 |
回复内容: | 在今年1月8日后,国家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政策,该政策实施后,如不幸感染上新冠,期间需停止工作,在家休息,职工是需要向单位办理相应的病假申请手续,用人单位按照病假支付工资,病假的工资不能低于江门最低工资标准,(即1720元)其8成进行发放,建议你向公司人事部门核实工资结算,如仍有疑问,再拨打3317023进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