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提问及回复 | |
类别: | 咨询 |
标题: | 在会城社保局一次性缴清医保、社保费用,理应7月、8月应各返还350元,但至今未收到这笔款项 |
来电人: | 麻生 |
来电时间: | 2022年12月23日 |
来电内容: | 今年9月23日在会城社保局一次性缴清医保、社保费用,理应7月、8月应各返还350元,但至今未收到这笔款项,请相关部门协助跟进。 |
受理单位: | 市医保中心新会分中心 |
办理时间: | 2022年12月23日 |
回复内容: | 经核查,参保人2010.11至2022.8均为灵活就业参保,共计142个月,当时参保人于8月初到双水镇人社所申请办理一次性医疗预缴,由于当时税务系统升级,我中心无法出托收单,导致参保人8月继续按照350.35元的价格扣费,税务系统恢复后,我中心立刻于2022年9月1日出具托收单,托收单共计98个月,按照每月210.21元计算,合计20600.58元。托收单的月份数加上参保人累积购买的医疗年限共240个月,并未多收参保人费用。另外,参保人8月医疗保险缴费,确实由于系统升级原因造成多缴费情况,本应将按210.21元收费,实际以350.35元收费,针对此情况,我中心将退还差价给参保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