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提问及回复
类别: 投诉
标题: 业主跟物业管理公司,在费用方面存有纠纷,想了解该如何追回这笔钱?
来电人: 欧小姐
来电时间: 2022年9月30日
来电内容: 业主跟物业管理公司,在费用方面存有纠纷,想了解该如何追回这笔钱?


受理单位: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时间: 2022年9月30日
回复内容:

  关于市民欧小姐反映某小区收费问题,江海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迅速开展核查,因诉求的事项较多,其涉及市场监管职能的问题是欧小姐反映某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江门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按照政府指导价收取前期物业服务费一事。经核查,江海区发改局于2016 年7月对该小区物管费的批复文件《关于核定江海某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的批复》(附件2),批复该小区高层住宅(带电梯)物业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1.9 元。而欧小姐反映目前小区物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1.7元,该收费未超出发改局于2016 年的批复,并已在小区进行了公示(附件2)。经查,暂未发现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价格违法行为。江海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将核查情况向欧小姐说明,其表示明白并满意调查结果。下一步,江海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跟进市民反映事项,如发现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超标准超范围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江门市人民政府
邑政公开政务微博
江门政府网政务微信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