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提问及回复 | |
类别: | 咨询 |
标题: | 重残人士,2019年因个人有积蓄被取消低保,现在如何重新申请重残低保? |
来电人: | 余生 |
来电时间: | 2022年6月17日 |
来电内容: | 重残人士,2019年因个人有积蓄被取消低保,现在如何重新申请重残低保? |
受理单位: | 江门市民政局 |
办理时间: | 2022年6月21日 |
回复内容: | 该市民残疾类型及残疾等级:视力二级,于2017.8.14至今领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6月21日下午15:40时电话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向其解释2019年12月1日施行了《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生活状况评估认定办法》。低保认定人均财产上限从6个月低保标准提高到了24个月低保标准,加上历年的低保提标,相对2019年,如今低保认定人均财产上限已从5100元提高到了2.28万元。同时向当事人解释了现有低保认定政策中其他财产标准和年审方式、周期。告知当事人若财产符合现有低保认定标准,可重新向镇(街)提出低保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