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提问及回复 | |
类别: | 咨询 |
标题: | 被评为二级与三级之间的残疾人,现时想重新评级。 |
来电人: | 何生 |
来电时间: | 2022年5月13日 |
来电内容: | 被评为二级与三级之间的残疾人,现时想重新评级。 |
受理单位: | 江门市残联 |
办理时间: | 2022年5月13日 |
回复内容: | 市残联致电何先生了解到,其不满意评残机构的评残结果。我会向其解释:评残有严格的标准和程序,由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标准》、由江门市卫生健康局和江门市残联共同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专业医生根据标准出具残疾等级意见,再经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公示,再经当地县级残联核定后发出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评定后不能由残联裁定或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正管理办法>广东省实施细则》,申请人对评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先向批准县级残联申请复评,对复评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地级以上市残联申请重新进行残疾评定,由市残疾评定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定。如仍有异议,可向省残联申请重新进行残疾评定,由省残疾评定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定,该评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残联工作人员耐心向何先生解释政策,并告知如有需要可按程序提出申请,何先生表示再次评残时如有需要会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