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提问及回复
类别: 咨询
标题: 希望相关部门协助加快事故结案进度!
来电人: 王生
来电时间: 2022年3月4日
来电内容: 我是一名滴滴司机,于2021年9月6日接单载2名乘客到水街塘步路,到目的地后,乘客下车时给开摩托车的司机撞倒。交警到场询问伤者伤情时,伤者声称只是手有皮外伤,并没有说身上其它位置有伤痛,随后伤者送往五邑中医院医治。在案件发生一周后,我相继收到2次恐吓电话,来电者自称是伤者儿子,因这次事故影响要请假照顾老人及接送小孩为由要求我赔偿高额误工费、交通费等,并对我语言谩骂,恐吓滋扰。我认为事件对我家人及自身安全会受到影响,并第一时间到派出所报案,原居住地派出所(江南派出所)及发生地派出所(堤东派出所)均不受理,随后我又去找判裁决书的交警,但最后也是不了了之。听说路上监控只保留半年,事件发生至今已有半年,但目前仍未结案,另外,我对这次事故发生在很多细节上存有疑问。希望相关部门协助加快事故结案进度!


受理单位: 江门市公安局
办理时间: 2022年3月4日
回复内容:

  市民反映公安交警部门已收悉,交警部门致电当事人了解,当事人主要反映对方伤者的儿子去年经常打电话恐吓其本人,其本人也曾向派出所报警,由于没有证据证明对方恐吓的事实,派出所不予立案受理。之后当事人在路路通APP上看到有人将事故的相关资料放上网站,其比较担心对方报复。交警部门咨询当事人近期是否还有收到对方的电话,其称今年以来都没有收到对方的恐吓电话。交警部门办案民警告知其该事故已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当时双方没有共同向交警部门书面提出经济赔偿调解申请。案件已结案,建议如双方对赔偿未达成协议,可以向蓬江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纠纷,如对方再次电话恐吓其本人,建议其保存好相关证据向派出所报案处理,当事人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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