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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江门市美术馆展览申办流程是怎样?
- 发布时间:2021-11-08 11:23:04
- 来源: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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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展览申请审批流程-①展览申请--邀请展/申请展--提交策划方案及作品清单②资料提交--填写展览审批表汇总至策展宣教部--资料提交至学术委员会③展览审核--学术委员会给予审核意见--通过--协议签订--展览交接--展览执行(展览审核--学术委员会给予审核意见--不通过--资料退回)
1.申请须知
(1)个人展览申报者
①具备国家级或省级美术家协会/书法家协会/摄影家协会会员资格或相关艺术领域副高以上职称,如美术师、工艺美术师等,同时还必须提供相应职称或会员证;
②有较高的专业水准,但又只具备市级造型艺术协会会员资格或中级以上职称的个人,必须出示2位相关国家级协会员资格的专家推荐信,同时还必须提供相应专家资质证书。
(2)学术机构(协会、学会、及各类民间院团等学术机构组织)或单位申请展览,需出示所属单位推荐信与作品申报材料(含公章的纸质版)一并递交江门市美术馆学术委员会审核;
(3)涉外展览(含港澳台)的作品申报材料须交纸质版正式文本,递交江门市美术馆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由江门市美术馆组织材料逐级向省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安排展期。
(4)凡申报展览的材料中,除单位和学术部门及专业协会团体以外,没有明文要求规定的展览活动申报时需提供两个(含两个)以上相关专业省级会员以上专家亲笔签名的推荐信。
2.申报时间:
申报资料需提前半年以上提交《江门市美术馆展览申请表》(扫描底部的二维码可下载),展览时间统一由江门市美术馆具体安排,如遇特殊情况美术馆有权对档期进行调整。
3.展览申请时需提供如下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1)展览名称;
(2)展览使用场地及时间;
(3)组织架构;
(4)展出作品名称、数量及作品高清图片、创作年份、种类、作品尺寸、作者简介;
(5)展品价值、保险金额及运输方法;
(6)展览宣传方案;
(7)布撤展计划等。
4.以上相关资料文件备齐后,直接提交江门市美术馆策展宣教部,报送邮箱:3389689827@qq.com。
5.江门市美术馆收到申请后,将如期组织美术馆学术委员会论证,论证通过后由美术馆策展宣教部报请馆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策展宣教部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报方正式签订展览意向书或展览落实合同。
策展宣教部电话:0750-3936207
前台电话:0750-932996
扫描下方↓二维码可下载《江门市美术馆展览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