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所称艺术品,是指绘画作品、书法篆刻作品、雕塑雕刻作品、艺术摄影作品、装置艺术作品、工艺美术作品等及上述作品的有限复制品。本办法所称艺术品不包括文物。属于艺术品的类别:1.绘画作品:造型艺术作品之一。是指用笔、刷等工具,墨、颜料、油脂、稀释剂等物质材料,在纸、木板、织物等平面上,经过构图、造型、线条、色彩等表现手段,绘制可视的形象。根据材料不同,大致分为水墨画、彩墨画、油画、丙烯画、水彩画、水粉画、版画、壁画、素描、漆画等。 2.书法作品:造型艺术作品之一。是指用书写工具书写语言文字符号,按照文字特点及其涵义,以其书体笔法、结构和章法写字,创作具有审美价值的艺术作品。3.篆刻作品:篆刻作品是指创作者用刻刀等工具在不同材质上创作出的以文字为主或辅有图案的造型作品,中国艺术品中的篆刻作品主要有篆章、名章、铭文物品、石刻、碑刻作品等。4.雕塑作品:造型艺术作品之一,是雕刻和塑造的总称。是指以可塑或者可雕刻的材料,制作出各种具有实在体积,并有审美价值的形象。以材料不同,大致可分为:泥塑、青铜雕塑、石雕、木雕、砖雕、金属雕塑、玻璃钢雕塑、陶瓷雕塑等。5.摄影作品:造型艺术作品之一,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并具有审美价值的艺术作品。6.装置艺术作品:装置艺术始于20世纪60年代,是当代艺术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是指艺术家根据展示空间特点,有意识的将人类日常生活中的已消费或未消费过的物质实体、进行艺术性地有效选择、利用、改造、组合,形成新的,可供展示的,具有独立审美性质的艺术作品。7.工艺美术作品:工艺美术作品,是指创作者以美术技巧制成的各种与实用相结合并有欣赏价值的物品。中国工艺美术作品种类繁多,分十几个大类,数百个小类,品种数以万计。本办法所指工艺美术作品是指创作者拥有完整著作权的原创作品及其有署名权的限量复制品。8.有限复制品:是指符合以下标准的艺术品:有艺术家签名或者得到艺术家复制授权;复制形式包括版画复制、印刷复制、摄影复制、雕塑复制等。以下类别不属于本条所称艺术品: 1.手工艺品:工艺美术品的一种,是指根据图样订单,批量手工制作,手工制作者不享有原创著作权的手工制品。如根据订单图样要求,手工批量绘制的装饰绘画、陈设用品、礼品、日用品等。2.工艺美术产品:是指工业化批量生产的,如批量印刷的装饰绘画、工业制模的装饰性雕塑、瓷器、木器等。以上工艺美术产品不属于本规定适用范畴。3.邮币卡:属于大批量印刷制品,不属于原创艺术作品及其有限复制品,不在本规定调整范围内。文物类艺术品:被列入文物范围的艺术品,适用于《文物保护法》,不适用于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