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所称“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包括:1.从境外进口或向境外出口艺术品的经营活动;2.以销售、商业宣传为目的在境内公共展览场所举办的,有境外艺术品创作者或者境外艺术品参加的各类展示活动。艺术品经营者在自有经营场所举办的展示活动,以及国有美术馆、展览馆、博物馆、教学、科研等公益性机构举办的公益性、交流性、研究性等非经营性展览活动,不属于第2条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