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规定》〔2021〕112号,“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①窗口办理:前往 (广东)人才港公共服务大厅(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89号壬丰商务大厦5楼),提供身份证、借阅函,等待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办理,广东省人才服务局将通过机要或EMS邮政特快专递的形式将档案转递至对应的社保单位。
②手机办理:登录“粤省事APP”或“粤省事小程序”,搜索“档案借阅”,填写档案转递信息、上传借阅函,业务申请通过后,广东省人才服务局将通过机要或EMS邮政特快专递的形式将档案转递至对应的社保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