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规定,中小学教育这样收取住宿费:
1.公办中小学。住宿费实行政府定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免收住宿费,其他公办中小学住宿费标准按照补偿实际成本的原则确定。具体标准由市、县教育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同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2.民办普通高中。住宿费标准由学校按照补偿实际成本的原则合理确定。
3.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住宿费包括含水电费与不含水电费两种收费方式,相关规定由各市县发展改革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