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我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范围如下:
(一)江门市直、蓬江区、江海区普通高中学校主要面向蓬江区、江海区招生;新会区普通高中学校主要面向新会区招生。县域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对于普通高中学位资源不足的县(市、区),由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县(市、区)教育部门的申请,统筹调配全市学位资源,合理安排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二)每所优质普通高中学校要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名额分配招生采用单独批次、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原则上不得设“限制性”分数线。
(三)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
(四)除经省教育厅同意可开展跨地市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外,其他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跨地市招生,不得招收未在本地市参加中考的学生。
(五)除经省教育厅同意可开展跨地市招生的中职学校外,其他中职学校不得跨地市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