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3月28日,我局在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江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到意见2条,意见内容及采纳情况如下:
序号 |
意见内容 |
采纳情况 |
1 |
第二页“到 2026年,全市累计创建国家产业强镇4个”,建议删除或者调整表述,理由是自2024年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司调整对农业产业强镇表述,不再称呼为国家农业产业强镇,而是修改为“农业产业强镇”;此外该部分属于三产融合中点线面中的“点”,与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的范畴不吻合。 |
采纳 |
2 |
本年度《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第二十三条明确提出,“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把产业增值收益更多留给农民”,广东省前些年一直未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培育工作,相信今年在农业农村部的相关要求下,会向其他省份看齐,创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议考虑增设该指标,或增加该部分培育的相关表述。 |
采纳 |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