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6日,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通过 就《江门市危险废物应急处置程序规定(暂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结果反馈如下:
意见或建议
办理情况
建议完善该《规定》的配套措施,主动公开全市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名单和联系方式,方便企业查询。
已采纳(已在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开了全市现有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清单及其联系方式,并保持动态更新)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