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6日至2024年1月5日,我局就《江门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期间,我局收到3条咨询意见,咨询内容及回复情况如下:
1.咨询内容:请问为什么现在是2024年了,规划期限还是2021-2035年?这个规划和《江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是什么关系?
回复情况:江门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与江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的关系,在编制过程中已与总规充分衔接;其次,规划期限是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持一致,基期年是2020年,规划年是2021-2035年,这个期限也是与省厅的要求保持一致。
2. 咨询内容:建议在河湖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章节提出保护水网体系的原则性规范,将线性河道控制线退后10m调整为退后20m。
回复情况:关于绿地控制线拓宽到20米的管控应该由绿地系统规划进行提出管控,并且需要经过行业主管部门确认,不属于本规划范畴。
3.咨询内容:在矿山修复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当地文化和资源,如在选择修复种植作物时,应衔接当地物种,避免生态入侵和文化入侵,立足自然,遵循自然,回归自然。
回复情况:建议所提内容已在《规划》山地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相关章节落实。
特此说明。
原征求意见稿链接:
//www.rajayuj.com/hdjlpt/yjzj/answer/33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