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10月20日,江门市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众对《江门市安全生产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1份,内容和处理意见如下:
序号
意见和建议
采纳情况
1
建议《江门市安全生产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第十一条:“......加强对项目和专项资金的监督与管理......”改为“......加强对项目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删除“与”字。
采纳。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