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9月13日,通过 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及目录清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1条意见和建议。经研究,我局拟采纳这条意见和建议,现予以反馈(见附表):
序号
意见和建议
处理意见
1
2020年发布的《十条措施》将于年内到期,措施对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起到促进作用,提升了我市建筑产业整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建议尽快完成修订。
已采纳,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