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4日至4月12日,江门市医疗保障局通过江门市政府网站和局网站对《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渠道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307条,主要是对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调整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现对调整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有关依据和原因解释如下:
一、国家和省都提出了逐步规范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的要求,省明确要求“逐步统一全省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即到2030年1月1日,全省缴费年限统一为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我市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拟采取逐步调整的方案,尽可能平稳过渡,最大限度减少对退休人员的影响。
二、目前,我市职工医保基金运行平稳,没有出现基金运行风险。调整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是为了促进参保人员连续参保,便于参保人员流动时,医保关系在不同地区间互认的一致性,避免地区间不公平性。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参保人跨地区、跨制度流动越来越频繁,缴费年限不一致,影响了医保关系顺畅转移接续。规范全省缴费年限政策,促进地区间医保制度更加均衡、更加公平,有利于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并逐步缓解人口老龄化压力。
三、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职工医保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符合缴费年限规定的,退休后不再缴费,享受医保待遇;不符合缴费年限规定的,可以缴费至规定年限。因此,职工在未达法定退休年限前,参保即可享受待遇,停保就会停止享受待遇。同时,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是两项不同的社会保险制度,其缴费年限规定也不相同。职工医保是“现缴现保”,不需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才能享受待遇,而是参保后在职期间就可享受医保待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满足缴费年限后,参保人无需继续缴费,可以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保障水平更高。因此,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所积累的资金,用于支付参保人整个职业生涯以及退休后的医保待遇,确保保障的可持续性。
我局对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答复,并予以部分采纳。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同时综合社会各界意见,进一步完善我市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调整方案。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理解!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