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江门市司法局通过 、江门司法微信公众号对《江门市公共数据共享和开放利用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到1条通过电话反馈的意见建议,现将意见建议的内容和采纳情况反馈如下:
序号
意见和建议
处理情况
1
这部办法没有明确什么是“公共数据”,建议明确,这样方便群众理解。
上位法《广东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第三条已经明确“公共数据”的含义,我局将在审查过程中结合我市情况考虑是否在办法中增加“公共数据”的含义。
江门市司法局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