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7日至8月27日,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就《江门市市级储备冻猪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 及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到一条反馈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意见来源
**ka**16@qq.com
意见
就第十条、第十一条提出以下建议:为保证遴选市级储备冻猪肉承储企业做到更公平、公正,建议不要只允许江门市注册的企业和机构申请承担市级储备冻猪肉储备任务。
处理情况
非常感谢该市民提出的宝贵意见。参考《广东省省级储备冻猪肉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我局拟接受该意见。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1日
原征求意见稿链接: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征求《江门市市级储备冻猪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