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3日至7月8日,通过 对《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1份,内容和处理情况如下:
序号
意见和建议
处理意见
1
4.7.1.1“孵化载体应通过自我评价、社会评价对服务绩效进行评价”修改为“孵化载体应通过自我评价、第三方评价对服务绩效进行评价”。
意见中肯,同意采纳。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