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6月13日,通过 对《江门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2条,内容和采纳情况如下:
序号 |
意见建议 |
采纳情况 |
1 |
请问申请代用茶核发可以承诺制吗? |
根据《江门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第三条第一款第1目,代用茶核发不属于告知承诺制办理程序的范围。 |
2 |
建议明确申请事项的《自查表》的表格。 |
采纳,后续完善相关表格。 |
特此公告。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