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7日至2022年4月15日,通过 对《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扶持资金实施细则(2022年)(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3条社会公众提出的问题,我局已对相关的问题进行解答,相关内容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扶持资金实施细则(2022年)(征求意见稿)》意见采纳情况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2日
附件: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扶持资金实施细则(2022年)(征求意见稿)》意见采纳情况
序号 |
条款 |
意见、建议及问题 |
采纳、回复情况 |
1 |
第八条(二)自转型升级为企业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前,企业能连续按期申报纳税; |
第八条、第(二)点,是否设有最低纳税要求? |
没有设置最低纳税额,只要能连续按期缴税即可。 |
2 |
第二条 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是指在我市登记成立的个体工商户,以现有的生产经营条件为基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申请有限公司、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含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同时办理原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个转企”时,企业的股东(发起人、投资人、合伙人)包含至少一个原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与原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在我市同一县(市、区)内。 |
关于文件内第二条,“个转企”需符合“股东(发起人、投资人、合伙人)包含至少一个原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如果转企实际情况是,股东里不包括原个体经营者,可否在得到原个体经营者的书面同意或其他途径同意,完成“个转企”的变更业务,无须先“个转企”再变更股权分两步走。 |
因“个转企”奖补扶持资金实施细则的实施目的是为了鼓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同时也是对原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奖励,而转型升级后的企业对于原个体工商户来说是具有延续性的,因此,如要申请“个转企”或享受“个转企”奖补扶持资金的,必须符合“股东(发起人、投资人、合伙人)包含至少一个原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条件。 |
3 |
第三条 个体工商户可以向其登记机关一并申请办理转型升级为企业设立登记和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转型升级为企业涉及前置许可事项的,应先办理前置许可。 |
麻烦解释一下第三条的条例,个体工商户已经有了前置的那个证件,是否要办理了变更后再升级企业的呢? |
该提问显示出公众对第三条的理解产生了歧义。已对第三条内容进行修改完善避免歧义。如前置许可在有效期内,个转企后将许可证自动继续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