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1月30日,通过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对《江门市人才住房租赁管理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2条,内容和处理情况如下:
序号 |
意见和建议 |
处理意见 |
1 |
人才住房能不能购买? |
市本级人才住房暂时只租不售,后续各县(市、区)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再出台相关人才住房配租配售政策。 |
2 |
如何确定人才资格等级? |
根据《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人才工作局关于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和举荐办法》(江人社发[2020]32号)规定程序,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