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江门市声功能区划》的规定,道路交通干线(城市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等)两侧执行4a声环境功能区要求(昼间不超过70分贝、夜间不超过55分贝),其它市政道路两侧按照所在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