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大件垃圾应与其他生活垃圾分开储存和分类收运,严禁危险废物混入。
2.大件垃圾不应随意堆放,应投放到指定的投放点、集置点。居住小区因地制宜设置大件垃圾投放点,应采用全封闭房式或无顶半封闭式,也可采用由大件垃圾收运单位设置专用回收箱的方式,不具备条件的可以由社区(村)统筹合理设置。
3.大件垃圾投放时不应采取任何形式的拆解、处理。
4.居民自行将大件垃圾投放至属地指定的投放点,或预约再生资源企业、环卫企业上门有偿回收。
5.跳蚤市场资源置换:居民可以利用节假日时间,举办跳蚤市场,组织开展“大件物品处理日”等活动,将拟抛弃但有利用价值的物品转让给有需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