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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役前教育是什么?
答:役前教育是指以新兵连为模板,模拟军营生活进行封闭式管理,有针对性地对应征青年按照部队一日生活制度进行提前“培训”并开展相应的基础训练科目。考核对象由兵役机关在应征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双合格”名单中择优选择。2024-08-23问:工程基本预备费包括什么费用?
答:(1)在已批准的初步设计范围内,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增加的费用;设计变更、局部地基处理等增加的费用。 (2)一般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才去的措施费用。 (3)竣工验收时为鉴定工程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必要挖掘和修复产生的费用。2024-08-23问: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是否提高了?此前已经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消费者按照什么...
答: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提出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领域更新换新的补贴力度:2024年12月31日前,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2024-08-21问:申请人何时可以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续租申请?
答:申请人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需要续租的,应当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以内向产权单位或者运营管理单位提出续租申请。2024-08-20问:企业申报的代表工程业绩中的该项目负责人是否需要考核?考核什么?
答:需要考核。企业申报的代表工程业绩中的项目负责人应符合相关从业规定,如注册建造师及其执业规定等。2024-08-20问: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购房的首付比例有什么要求?
答: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为20%;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再次购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24-08-20
问:对网络预约出租车平台违规派单行为有和整治措施?
答:我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已对辖区相关网约车平台及聚合平台进行多次督导、约谈,并发出行政检查和整改通知书,要求及时清退平台既有的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引导符合条件的驾驶员和车辆尽快申请办理网约车相应许可。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江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市...2024-08-20问:如何甄别“互联网包车”违规经营行为?
答:近期收到省内某些道路客运企业利用客运包车使用网络定制平台违规从事定制班车的情况反馈。春运降至,市民要加强对合法“互联网包车”的甄别。互联网包车”属于《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的“包车客运”,应当遵循包车客运的相关规定。但与传统包车客运相比,出行...2024-08-20问: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有何举措?
答:我市一直以来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综合治理”的总体思路,持续推进超限超载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一是坚持传统治超与科技治超相结合。全市共建有超限检测点18个、治超非现场监测点51个(车道186条),持续完善路警联合治超工作机制,加强...2024-08-20问:公路经常检查包括什么内容?
答:公路经常检查内容应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是否存在病害及隐患,使用功能是否正常,以及既有病害的发展情况等。2024-07-31问:关于《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江府〔2023〕2...
答: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江府〔2023〕26号)规定,我局印发了《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放、委托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江交运〔2023〕147号),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如下: (一)调整事项与实施层级 将原由我局实...2024-07-30问:在“放管服”改革方面,2023年市交通运输局做了哪些努力?2024年有哪些设...
答: (一)2023年我局主要“放管服”改革成效如下: 1.聚焦简政放权,深化扩权赋能强县改革。梳理5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赋权各县(市、区)实施,其中下放“客运相关纠纷裁定”、“客运站站场核定”等2项事项,委托“广东省内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申领(核发)”、...2024-07-30
问: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应遵循什么原则?
答: 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非营利性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和程序开展,坚持以精神激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 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坚持严格审批...2024-08-16问: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申请地名命名、更名应当提交的申请书包含什么...
答:1、命名、更名的方案及理由; 2、地理实体的位置、规模、性质等基本情况; 3、国务院地名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2024-08-16问:单身人士收养异性子女,有年龄限制吗?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九条规定,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2024-08-16问:身份证、户口簿信息不一致可办理婚姻登记吗?
答: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2024-07-19问:已经享受低保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否还可以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
答:根据《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粤民发〔2016〕45号),对于已经享受低保对象救助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采取补差的办法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即享受低保对象救助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其基本生活保障...2024-07-19问:地名标志的位置、样式等对个人或者组织产生了不利影响,个人或者组织能否作自行变...
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拆除、移动、涂改、遮挡、损毁地名标志。2024-07-19
问:2024年江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二次补录的报名条件有哪些?
答:2024年江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二次补录的报名条件如下:适龄儿童或往年经入学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批准缓学的儿童可报读小学,小学应届毕业生可报读初中。同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A.具有本县(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B.具有本县(市、区)学籍的小学毕业...2024-08-19问:请问2024年江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二次补录的对象有哪些类别?
答:2024年江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二次补录对象类别:(一)原已在江门市中小学招生服务平台上报名,资格审核不通过,目前符合本县(市、区)招录条件的学生。(二)原未在平台上报名,目前符合本县(市、区)招录条件的学生。已在我市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注册的学生不得参加...2024-08-19问:请问2024年江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二次补录什么时候开始?
答:根据江门市区2024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和我市的实际情况,我局于7月25日—8月20日开展市直和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鹤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二轮补报名和补录工作。如您有补录需求,请抓紧时间,谢谢!2024-08-19问:请问2024年江门市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类何时开始录取工作?
答:您好。7月23-24日进行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类录取。跨地市招生学校录取时间安排在8月1日-7日,统一在省中招平台录取。2024-07-21问:请问江门市2024年中考生什么时候进行注册?
答:7月20-21日考生进行注册。考生凭本人注册识别码按录取高中学校规定时间进行注册,已注册的考生不得再被其他高中学校录取(含民办高中),请考生慎重使用注册识别码。考生如有疑问可咨询班主任或当地招生办。招生办电话:江门市招生办:0750-3503937;蓬江区...2024-07-21问:请问2024年江门市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分数线在哪里可以查看?
答:您好,“江门教育”政务微信发布了我市2024年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分数线,可输入此链接查看: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3ODAzMDg0OA==&mid=2651911976&idx=1&...2024-07-21
企业破产失业,申领了失业补助金,这期间是否还需要购买社保吗?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2024-07-25我马上要退休了,应该在什么时候申报历史信息审核呢?
《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养老保险待遇由被保险人退休前最后缴费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给付。被保险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由所在缴费单位(失业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由本人)提前两个月向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待遇申报手续。”参加省...2024-07-25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2024-07-25问: 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或工伤认定决定有异议怎么办?
答:根据《工伤认定办法》有关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024-06-28问:仲裁终局裁决有哪些情形可以申请中级人民法院撤销?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2024-06-28问:企业招聘退休返聘人员是否需要购买社保?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聘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不是劳动关系,无需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024-06-10
问:哪些情况不得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纳入正面清单: (一)涉及生活垃圾集中焚烧、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城乡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业集聚区工业污水集中处理的企业; (二)较大及以上环境风险等级的企业; (三)上一评价周期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为最差的企业;...2024-08-22问:如何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和验收?
答: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和验收由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具体流程如下: (一)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联合确定并发布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以及企业应采取的审核方式和验收时限。 (二)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应在名单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登录“广东省清洁生产...2024-08-22问:江门市潭江流域范围如何划定?
答:《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江门市潭江流域具体范围的通告》明确:江门市潭江流域北起鹤山市宅梧镇云益,南至开平市赤水镇三两银山,东至蓬江区北街水闸,西至恩平市那吉镇蛤坑尾。2024-08-22问:入海排污口如何申请备案?
答: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一)入海排污口设置备案申请书。 (二) 江门市入海排污口设置备案登记表。 (三)入海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包含论证分析、入海排污口位置示意图、水质监测报告、所在地利益相关团体意见、论证报告专家评审意见以...2024-07-22问:海水水质如何分类?
答:按照海域的不同使用功能和保护目标,海水水质分为四类: 第一类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 第二类适用于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水的海上运动或娱乐区,以及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 第三类适用于一般...2024-07-22问:什么是海洋垃圾?
答:海洋垃圾是指在海洋和海岸环境中具持久性的、人造的或经加工的固体废弃物。 根据其分布位置可分为海面漂浮垃圾、海滩垃圾以及海底垃圾。所以我们在海滩上见到的垃圾也属于海洋垃圾。 按其来源,海洋垃圾可分为工业垃圾污染源(重金属、塑料、农药等)、农业垃圾污染...2024-07-22
问:居民体重管理如何做到目标合理,科学减重?
答:超重和肥胖者减重的主要目标是降低脂肪组织的重量,在制定减重目标时要量力而行,速度不宜过快。一般可按照每周体重减少不超过 0.5公斤的速度,在3-6个月内减少体重的 5%-10%,或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设置合理目标,科学控制体重。 超重及肥胖儿童的干预目...2024-08-19问:居民体重管理如何做到动则有益,贵在坚持?
答:长期坚持科学运动,有利于体重的保持和体成分(人体的构成成分,包括水分、蛋白质、脂肪和矿物质等)的改善。 有氧、抗阻、高强度间歇运动均有助于控制体重。适度中高强度运动有助于体重管理。 尝试运动多样化,可设置专门运动时间,也可把生活、娱乐、工作与运动锻...2024-08-19问:居民体重管理如何做到平衡膳食,总量控制?
答:健康体重取决于能量摄入与能量消耗的平衡。在控制总能量的基础上,保持平衡膳食模式并长期坚持,是保持健康体重的关键。 对于超重和肥胖人群,应降低每餐的能量摄入,少吃高能量食物,如油炸食品、含糖烘焙糕点、糖果、肥肉等;多吃富含膳食纤维的食物,如全谷物食物、...2024-08-19问:居民体重管理如何做到主动监测,合理评估?
答:定期监测体重、腰围等变化和评估体重状况是保持健康体重的重要措施之一。 体重指数(BMI)是衡量人体胖瘦程度的一个常用标准,其计算方式是体重(kg)除以身高的平方(㎡)。依据现行《成年人体重判定》(WS/T 428-2013)行业标准,我国成年人体重指...2024-07-24问:居民体重管理核心知识(2024年版)有哪些?
答:(一)正确认知,重在预防 (二)终生管理,持之以恒 (三)主动监测,合理评估 (四)平衡膳食,总量控制 (五)动则有益,贵在坚持 (六)良好睡眠,积极心态 (七)目标合理,科学减重 (八)共同行动...2024-07-24问:什么是《居民体重管理核心知识(2024年版)》?
答:这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于2024年6月27日发布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居民体重管理核心知识(2024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医急函〔2024〕240号)。为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有关工作要求,倡导和推...2024-07-24
问: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听证?
问: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听证?答:(一)较大数额罚款;(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较大数额罚款、较...2024-07-29问:什么是陈述、申辩权?
问:什么是陈述、申辩权?答:陈述是指行为人为自己的行为进行客观的说明和介绍的一种行为;申辩,是指当事人为自己的行为申述理由和辩解的行为。这是当事人在行政处罚之中所享有的一项权利。为了从行政执法程序上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时提出的事实、理由或...2024-07-29问:城管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当事人有哪些权利?
问:城管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当事人有哪些权利?答:城管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2024-07-29问:城管执法中的勘验是什么?
问:城管执法中的勘验是什么?答:勘验是在现场发现和提取证据的专门活动,勘验的对象一般是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工具。勘验一方面是发现和提取物证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勘验形成的勘验笔录本身也是证据的种类之一,为此,城管执法人员在实施勘验时,可以制作勘验笔录。勘...2024-06-27问:合法规范的检查笔录是怎样的?
问:合法规范的检查笔录是怎样的?答:检查笔录是实施现场检查的主要证据形式。检查笔录是以文字、图形、符号等所表示的内容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文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时要做到:一是必须全面、客观、准确的记录现场有关情形;二是必须由在场的城管执法人员负责制作;三是记录...2024-06-27问:城管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问:城管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必须遵守哪些规定?答:对现场进行检查,是城管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进入违法行为发生的场所,发现违法事实,提取证据的执法活动。城管执法人员实施现场检查的对象,一般为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现场检查是发现和提取证据的重要途径。城管执法...2024-06-27
问:什么情况下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答:《条例》 规定,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或者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 其遗属可以依法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此外, 依据社会保险法等规定, 参加工伤保险人员因工死亡的, 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和...2024-08-22问:用人单位和个人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后, 多长时间办理完毕?
答: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已办理退休审核( 批) 手续, 或者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 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申请。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目前,...2024-08-22问:分娩同时实施计生手术或同时实施两种以上计生手术,是否可以累积计算生育津贴?
答:可以。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2021年7月2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公布根据2022年12月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98号修订)规定:同时存在两种以上计划生育手术情形, 或者同时存在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情形的, 合并计算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2024-08-16问:生育津贴高于或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如何计发?
答: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2021年7月2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公布根据2022年12月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98号修订)规定: 职工按照规定享受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先行垫付,再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2024-08-16问:如何申领生育津贴?
答: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2021年7月2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公布根据2022年12月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98号修订)规定:用人单位已经垫付生育津贴的, 可以在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 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2024-08-16问:军人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优先吗?
答:是的。“军人依法优先” 是军人受法律保护的权利。《条例》 秉持“军人依法优先” 的服务理念, 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为军人保险与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办理优先提供服务。 这将进一步提升军人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效率和服务水平。2024-08-09
问:申领居住证需提供什么资料?
答:①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材料。②广东省居住证相片及采集回执及相片。③居住地址证明材料。④根据申请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不需与居住地址证明材料重复提供)...2024-08-14问:异地是否可以办理补(换)领居民身份证?
答:可以。2024-08-14问:未成年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如何办理?
答: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陪同持居民户口簿、近期拍摄的广东(江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及采集回执、居民身份证相片到户政窗口办理。2024-08-14问:未成年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如何办理?
答: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陪同持居民户口簿、近期拍摄的广东(江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及采集回执、居民身份证相片到户政窗口办理。2024-07-19问:丢失、损毁补(换)发居民户口簿如何补办?
答:户主持居民身份证,书面提请补办居民户口簿申请书,陈述事实理由,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户政窗口办理。2024-07-19问:随军家属办理入户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①军人所在部队出具的家属随军批准文件。②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军官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2024-07-19
问:游客在购买旅游服务和旅游过程中应当履行什么义务?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十三条至第十六条规定: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损害当地居民...2024-08-21问:可移动文物分为几个级别?
答:可移动文物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其中珍贵文物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2024-08-21问:旅行社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是否可以不与旅游者订立合同?
答:不可以。《旅游法》第五十七条:旅行社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订立合同。若旅游者报名参加旅游,出现未签订旅游合同旅行社就组织出游,旅游者应该考虑该旅行社是否有合法资质,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当及时向旅游主管部门举报。2024-08-21问: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后,旅游者投诉的有效期是多少天?
答:《旅游投诉处理办法》规定:旅游投诉有效期为旅游合同结束之日90天内。2024-07-29问:关于娱乐经营许可证更换经营者需要重新设立娱乐场所吗?
答:1.变更娱乐场所法人无需按新设立重新申请,按程序变更法人即可;2.娱乐场所到期延续,无需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但行政审批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可以查验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同时,根据原《文化部关于贯彻<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一条第一款,申请从事娱...2024-07-29问:包价旅游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包价旅游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下列内容:(一)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二)旅游行程安排;(三)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四)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五)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六...2024-07-29
问:对原来的“非粮化”问题,如何处理?
答: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自然资发[2021]166号)提出:对于2020年9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和2020年11月4日《国务院...2024-07-23问:如何认定违法用地占用地类?
答:判定违法用地占用地类,应当将违法用地的界址范围或者勘测定界坐标数据套合到违法用地行为发生时最新或者上一年度国土利用现状图或者国土调查数据库及国家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上,对照现状地类进行判定。违法用地发生时,该用地已经批准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按照建设用地进行判...2024-07-23问: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开展阶段验收和整体验收时,如何确定新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面...
答: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守底线规范开展全域士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5号)要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开展阶段验收和整体验收时,均应实测新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并按相关规定严格把关,确保质量不降低。不得仅靠“图上作业”或...2024-07-23问:编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时,整治区域内各地类按什么标准进行认定?
答:编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时,应以“三调”成果为基础,结合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确定整治区域内各地类。2024-06-23问: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各功能区用地分别按照什么地类进行认定和管理?
答:《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施行之前,已按照《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规定批准立项的光伏发...2024-06-23问:临时用地占用耕地的,是否需要落实占补平衡?临时用地期满后,按什么标准恢复?
答:临时用地应严格界定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 (自然资规[2021]2号)明确范围内。使用后复垦难度较大的临时用地,要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经合法审批的临时用地占用耕地的,在其使用有效期内,无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临时用地使用人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2024-06-23
问:根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承包方之间可否互换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不...
答:为了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承包方之间可以互换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不同承包地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向发包方备案。承包方提交备案的互换合同,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互换双方是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二)互换后的承...2024-08-20问:根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承包期内出现哪些情形,承包合同终止?
答:承包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合同终止:(一)承包方消亡的;(二)承包方自愿交回全部承包地的;(三)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部转让的;(四)承包地被全部征收的;(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2024-08-20问:根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承包期内出现哪些情形的,承包合同变更?
答:承包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合同变更:(一)承包方依法分立或者合并的;(二)发包方依法调整承包地的;(三)承包方自愿交回部分承包地的;(四)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的;(五)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转让的;(六)承包地被部分征收的;(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2024-08-20问:根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承包合同自何时成立?
答:承包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2024-07-22问:根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承包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答: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方家庭成员信息; (四)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五)承包土地的用途; (六)发包方和承包方的...2024-07-22问:根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承包合同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答:承包合同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文本规范; (二)内容合法; (三)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指导...2024-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