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物业管理区域内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或者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和厨房的上方的行政处罚
答:按照《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三)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或者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和厨房的上方。
法律责任适用条款:第六十八条 违反第五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拆除,并对业主、物业使用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拆除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