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一)公示制度。建城管进社区指示牌,设置 栏,公示城管队员联系电话、照片、所在中队、监督方式、承诺事项等信息。
(二)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例会,总结讲评月度工作情况,分析倾向性问题,制定解决方案, 对下阶段工作提出要求。必要时组织街道、辖区有关单位等召开联席会议,加强统筹协调和服务指导,帮助社区解决实际困难。
(三)检查制度。社区城管服务站定期向属地城管部门(中队)报告工作情况,听取工作建议。属地城管部门(中队)、社区干部对服务站和派驻队员进行日常考核;属地城管部门对辖区各中队城管进社区服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对中队的绩效考核;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各市(区)社区城管服务站建设情况、工作成效进行督导、抽查,纳入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体系。
(四)接待制度。对于居民群众来访、来电,不论是否属于城管执法职能范围,派驻城管队员都要热心接待,并根据不同情况,按照“当场办理、转告受理、代行受理、告知路径、耐心解释”要求,做好接待服务,让居民群众切实感到温馨、办有所托,同时做好接待记录。
(五)台账制度。社区城管服务站应建立必要的基础台帐,包括社区城管服务站工作日志、会议记录本、案件登记本、信诉求工作登记本等,规范记录社区城管服务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