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江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禁止下列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
(二)乱扔果皮、果核、纸屑、烟蒂、玻璃瓶、饮料罐、口香糖、包装袋等废弃物;
(三)乱倒垃圾、渣土、污水、污油、粪便等废弃物。
法律责任适用条款: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违反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责令采取补救措施,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答:《江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禁止下列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
(二)乱扔果皮、果核、纸屑、烟蒂、玻璃瓶、饮料罐、口香糖、包装袋等废弃物;
(三)乱倒垃圾、渣土、污水、污油、粪便等废弃物。
法律责任适用条款: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违反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责令采取补救措施,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