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是指特定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依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实施的惩戒性制裁。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主要有以下几种:
(1) 诫罚,即对违法者进行谴责的处罚形式,如警告,
通报批评。(2)自由罚,即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处罚形式,如行政拘留、劳动教养、限期出境、驱逐出境。(3)财产罚,即强迫违法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实物或货币,或者剥夺其某些财产权的处罚形式,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限价出售、强制收购。(4)能力罚,即限制违法者某种特定的行能力的处罚形式,如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
行政处罚是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处理违法行为最常用的手段之一,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否合法,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因此,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防止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均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
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