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
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粤办函〔2019〕8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19年工作要点》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
2019年4月21日
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
2019年工作要点
做好2019年“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 建设、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等工作部署,以让群众满意、企业满意、政府工作人员满意为目标,以“数据上云、服务下沉”为主线,深度聚焦、破解难题,通过数据治理拉动应用提升,推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向纵深发展,为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重要支撑。
一、 加快政务服务向基层下沉
(一)大力推进基层减负便民专项工作。围绕群众办事“三少一快”、基层干部“减负提效”,开展基层服务事项梳理优化、审批便利化改革,深化电子证照、数据共享服务的应用,推行基层证明网上开具服务,把大数据服务支撑能力延伸到基层,让数据跑腿代替群众和基层干部跑腿。实现基层办事提交证明量降低90%,努力做到村民日常办事不出村。(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配合)
(二)推进政务服务一体机基层覆盖。在全省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部署政务服务一体机,在每个县(市、区)不少于10个镇(街道)或行政村(居委会)党群服务中心等基层场所部署政务服务一体机,基层服务事项入驻不少于100项,让政务服务覆盖基层群众身边的“最后一公里”。(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公安厅、司法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省残联,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配合)
(三)拓展“粤省事”基层应用范围。开通少数民族、三农等特色专区,推动地市特色服务入驻,加大对水、电、煤气、天气、交通等公共服务的集成,实现进驻“粤省事”的基层服务事项超过400项,“粤省事”实名用户总数达1500万、日访问量达1000万。(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配合)
(四)提高“一网通办”服务能力。升级广东政务服务网,与国家平台对接联通,提高跨省、省内业务“一网通办”服务能力,实现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镇村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50%,市县级100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直各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配合)
(五)提升基层窗口服务水平。推行“一窗通办”模式,实现市县级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让群众取一个号、找一个窗。重点推进镇、村实体办事窗口标准化建设,提升基层窗口服务水平,不断优化综合窗口设置。(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二、 促进 服务互通
(六)提升可信身份认证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服务平台,整合出入境证件身份认证信息,推进港澳居民在政务服务、企业开办、住宿登记、婚姻登记、社保领取、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可信身份认证,覆盖至少50个事项,日服务量达5000人次。(省公安厅牵头,省港澳办、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市政府配合)
(七)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服务应用。依托“粤省事”平台,接入财政电子票据服务,推进教育、医疗、公安、检察、法院、水利等6个重点民生领域不少于200家财政用票单位服务接入,提供包括电子票据开具、缴费、取票、查验等“一站式”服务。积极推进10条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电子票据服务应用,加快推广至港珠澳大桥,提高车辆通行“无感度”,为湾区企业群众提供方便、准确、实时的电子票据服务。(省财政厅、交通运输厅牵头)
(八)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化水平。在广东自贸试验区试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全覆盖,推进“照后减证”。加快“证照分离”一窗通、“多证合一”备案信息采集系统、“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的升级完善,实现对涉企审批事项全覆盖,统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和“多证合一”改革,将企业开办全流程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商务厅、广州、深圳、珠海市政府配合)
(九)创新港澳口岸通关便利化模式。加快建设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粤港澳跨界车辆信息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简化粤港澳跨界车辆审批和备案流程,实现在珠海青茂口岸、横琴口岸旅检通道“合作查验、一次放行”的管理模式和深圳莲塘口岸车辆通道客、货车辆“一站式”通关模式。(省商务厅、公安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牵头,各有关地级以上市政府配合)
(十)推动 数据流通。依托“开放广东”平台,建立 专题,推动政府数据向湾区企业群众开放,力争开放100个数据集。进一步改善数据开放的数量与质量,引导 政府部门及企业利用已开放数据资源进行挖掘分析和应用开发,为社会提供增值服务。(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三、 推动营商环境提挡加速
(十一)努力破解中小微企业贷款难题。整合腾讯、平安等企业优势资源,完善风控模型和中小微企业征信体系,推进投融资一体化平台建设,与在粤银行建立中小微企业信贷数据共享机制,为不少于5万家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服务,实现全省市场主体贷款覆盖率、中小微企业贷款数量、贷款规模显著提升。(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配合)
(十二)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推动省市县三级市场监管业务一体化,实现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联通对接和数据共享。编制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汇聚各类监管数据,建立监管数据中心,实现行业监管事项清单梳理完成率达100%,监管信息归集率达100%,投诉举报处理率达100%,协同监管响应率达100%,为实现规范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对“监管”的监管提供支撑。(省生态环境厅、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牵头,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
(十三)大力推广“信用+”应用。汇聚各渠道信用数据,构建全省信用信息库。试点推出“信用+投标担保”,实现守信企业投标“网上办”“零跑腿”。探索推出“信用+商品条码”,加强对食品、药品、婴幼儿用品等领域企业监管。继续深化“红黑名单”在联合奖惩中的应用,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守信者处处受益。(省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牵头)
(十四)大幅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全面开展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为企业群众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体验,将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延伸至4家以上银行网点,实现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他登记类型(非公证的继承不动产登记除外)5个工作日内办结。(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税务局、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配合)
(十五)进一步压缩工程项目审批时限。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方位覆盖,加快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通过流程优化、系统整合、数据共享、统一配套服务等举措,实现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60个工作日以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
四、 深化行业部门重点应用
(十六)推进粤企政策通建设。依托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搭建省级跨部门涉企政策“一站式”网上发布平台,为广大企业提供政策发布解读、精准推送、咨询反馈和政策评估等服务。平台实现汇集国家、省、市涉企政策10000条以上,累计访问量30万次以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府办公厅牵头)
(十七)提升社会治理智慧化水平。通过具备可信身份认证能力的“智慧新民生”平台,为5000家以上网吧、10000栋以上出租屋等提供实名认证能力,强化实名寄递、实名上网、实名租住出租屋、实名二手交易、特种行业从业人员管理等。通过“智慧新警务”的移动应用,为基层民警、辅警和治保力量开展社区网格化管理和服务提供支撑。(省公安厅牵头)
(十八)加强在线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实现行政执法案件网上办理、执法信息网上查询、执法活动网上监督,年底前在珠三角九市各级政府推广应用,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效率和透明度。(省司法厅牵头)
(十九)建设立体化环境监测体系。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无人船、物联网等新技术,探索建立天地人一体化遥感监测体系,整合环境质量、污染源等环境数据,逐步建成环境大数据分析决策支持平台、生态环境监测物联网集成与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各类环境要素监测结果质量可控。(省生态环境厅牵头)
(二十)创新“互联网+河长”管理模式。共享整合河湖信息资源,推进河长制应用支撑服务和河湖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河道乱采、乱堆、乱占、乱建行为的识别,河湖健康与河长履职的分析与监管响应时间低于5秒,为全省15万名用户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省水利厅牵头)
(二十一)提升退役军人工作信息化水平。构建退役军人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推动建立省市县镇村五级全覆盖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管理平台。推进全省退役军人数据库建设,实现“一人一档”。加快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平台建设,提升服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和水平。(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牵头)
(二十二)构建综合应急管理指挥体系。整合交通、水系、地理、人口、气象等数据,统筹建设应急指挥“一张图”信息资源库,提升对各类灾害、事故的主动监测预警能力,构建扁平化的综合应急管理指挥体系,提高应急灾害或事故状态下指挥、调度、救援的综合响应和处置水平。(省应急管理厅牵头)
(二十三)促进医疗保障信息共享协同。推动医疗、医保、医药数据互联互通、实时共享,完善全省统一参保、征缴、药品集中采购等数据源采集机制,实现对医院全民健康档案库、电子病历库、药品库、医用耗材库以及定点药店“进销存”等数据源全口径采集。逐步建成标准统一、数据汇集、规范协同的一体化医疗保障信息化支撑体系,促进医疗保障信息共享共用和业务流程优化协同。(省医保局牵头)
五、 提高政府内部行政效能
(二十四)加快推进跨部门跨层级办公协同。加快协同办公平台在全省的推广应用,分批推广至42个省直部门和21个地级以上市,逐步接入各地、各部门自建的办公系统,实现部门横向协同、省市纵向互通。(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直各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配合)
(二十五)全面提升审计数字化水平。推进“金审三期”项目广东省部分建设,实现国家、省、市审计机关的互联互通。推动36类预算执行审计数据、37类社会保险审计数据、29类住房公积金审计数据、26类环保审计数据、46类企业审计数据的汇聚共享,提升审计指挥决策、质量管理能力。(省审计厅负责)
(二十六)不断强化空间地理信息支撑决策能力。打造全省通用的空间地理公共支撑和综合应用平台“粤政图”,加强与国家遥感数据服务对接,提供65种地图产品、20个地图工具、19种个性制图模板和及时、高精度的遥感影像服务,实现空间地理数据管理“仓库化”,平台应用“超市化”。推动“粤政图”在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水政执法、应急指挥、河湖监管等工作中的运用,充分发挥空间地理信息支撑政府决策作用。(省自然资源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应急管理厅配合)
六、 完善“数字政府”基础支撑能力
(二十七)“全省一盘棋”推进政务云、网建设。统一规划全省政务云,统筹推进欠发达地市政务云平台建设,实现资源总量满足不少于1000个业务系统上云需求,省级节点初步具备两地三中心容灾服务能力,对欠发达地市已上线节点集中纳管。统一规划全省政务外网,推进欠发达地市政务外网示范点建设。提升省级政务外网承载能力,连通不少于250个政务单位。(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八)全面推进大数据中心建设。以业务应用为导向,集中开展数据治理专项攻关,建设省市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基本实现对全省统一数据资源目录规范管理,实现省市两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对接联通,建立面向全省的省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打造一站式数据资源服务体验,发布300个以上通用数据服务接口,并实现对不少于100个高频应用的有效支撑。(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九)强化安全管理保障。建立健全“数字政府”网络安全工作协调、关键信息基础设备保护和网络安全通报预警与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建设“数字政府”云平台密码服务资源池、内容安全监管平台、政务网络安全态势监测平台,加强“数字政府”政务网络重点部位保密技术监管,提升“数字政府”网络安全运营保障能力和安全监测监管能力。(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三十)完善制度标准建设。加快推进“数字政府”立法,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的智力支持作用,不断完善“数字政府”建设配套制度。建立健全“数字政府”标准规范编制和应用工作机制,实现数据格式标准、程序接口标准、运行维护规范覆盖90%以上的新建系统,50%以上的已建或在建系统。(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三十一)提高建设运营支撑能力。进一步规范“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内部建设,不断提升运营人员政治意识、廉政意识和保密意识。充分发挥基础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以及其他优秀企业在“数字政府”建设中的作用,加强优势资源整合,不断提高“数字政府”建设运营支撑能力。(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牵头)
(三十二)加强培训宣贯。分层次分类别开展“数字政府”建设相关培训、研讨活动,以简报、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案例分析、经验交流,总结推广“数字政府”成功经验。通过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推介,提升我省“数字政府”的社会影响力和品牌效应。(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牵头)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要点部署的各项任务,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措施,细化任务目标和进度安排,认真抓好落实。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加强督促检查,定期通报任务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