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江门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江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江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规则》(江府办〔2019〕15号)于2019年4月起施行,2024年3月31日到期失效。近年来,由于国家和省自然资源管理政策不断更新,为贯彻落实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指示要求,规范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行为,确保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建立有序、高效的市场竞争机制,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共同制定了《江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
二、主要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三)《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四)《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
(五)《广东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
三、重点内容解读
(一)统一交易信息发布渠道
结合最新政策文件要求,《交易规则》调整网上发布交易信息渠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等相关媒体发布;矿业权通过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等相关媒体发布。
(二)调整网上挂牌报价时限
根据有关规定及参考周边城市案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的挂牌报价期限由原来的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调整为不得少于10个自然日,使交易节奏更加紧凑。
(三)新增保证金交纳方式
为激发市场活力,《交易规则》新增多种保证金交纳方式,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更多选择:第十九条“保证金交纳方式”参照了国内其他城市的做法以及评估社会发展趋势,在现行银行转款的做法上,增加了数字人民币和电子保函方式;第二十条“保证金交纳规则”中,则在现行的一笔保证金对应一宗交易项目的做法基础上,提出了“一对多”交纳方式选择,即一笔保证金可实现在较短的时间内流转到下一宗交易项目,加快竞买保证金的流转速度。上述两条措施主要为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四)完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根据近年来发生的交易异常、突发情况,《交易规则》第八章“应急处置”第四十条至第四十三条细化各类异常情况的办理程序和措施,具备可操作性,加快异常、突发情况发生后的响应速度,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四、实施时间
《交易规则》自2024年8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8月14日。
五、联系方式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咨询电话:0750-3863617;
江门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咨询电话:0750-3509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