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量,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公开、公平、公正,江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水利水电工程类项目保证金业务自2022年10月1日起在江门市全辖区范围内上线试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水利水电工程”保证金业务上线
(一)“水利水电工程项目”保证金相关功能依托于“保证金业务系统”开展业务,为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活动提供收取、退还保证金服务。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含各分中心)已在我市多家银行开立具有虚拟子账号功能的保证金账号,为每个项目、投标人随机动态分配一次性的子账号,实现保证金与项目自动绑定,全程无人工干预,确保保证金的收取保密运行。
(二)服务上线后,江门市辖区内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可通过交易系统实现“银行转账”和“电子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选择以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现场缴纳或提交给招标人。
(三)招标人拟通过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业务系统收缴项目银行转账形式的投标保证金的,需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委托书》(详见附件)在项目资料进场时一并提交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服务上线后,江门市辖区内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可通过交易系统实现“银行转账”和“电子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选择以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现场缴纳或提交给招标人。
二、投标保证金的缴退
(一)投标保证金缴交。选择“银行转账”的投标人可通过系统网上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并在规定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支付到账。
(二)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代理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保证金业务系统线上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申请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验后进行退还。
(三)其他。如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均需要等到项目规定的退还保证金时间方能对相关款项进行统一退还。
三、上线准备及其他要求
(一)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相关交易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保证金业务系统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避免因操作不当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效,影响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投标人可以通过【我的投标项目】点击【查看缴纳明细】按钮查询所参与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项目开标前属于保密期,其他人员无法查询。
(二)请参与水利水电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单位积极配合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熟练掌握系统操作方法。
(三)请各单位和个人积极支持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水利水电工程”保证金业务上线试运行工作,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共同营造良好的交易市场环境。在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映,以便进一步优化改进。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和监督部联系人及电话:
罗先生,0750-3509197;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联系人及电话:
何小姐,0750-3509193;
江门市水利局联系人及电话:罗先生,0750-3886860;
电子交易系统开发公司联系人及电话:
张先生/叶小姐,0750-3509022。
附件: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委托书
江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江门市水利局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