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1日至6月1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江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意见,指出我单位存在三个方面9类问题,涉及28项具体问题。我局党组对反馈的意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狠抓整改。截至11月3日,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已全部采取措施,开展整改。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一)针对“议事决策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加强学习,严格落实局党组工作职责。通过局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自学的方式,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论述。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党章党规,熟练掌握有关规定。明确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的范围和要求,进一步理顺党组工作规则和程序,充分发挥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作用,合理安排会议内容。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好“一把手”末位表态,杜绝非党组成员参与表决。
2.进一步完善议事决策,根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梳理我局党组议事内容目录清单,理清局党组工作职责和议事决策范围,严格把关上会议题,防止非必要议题上会。同时注重发挥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务会议的作用,突出党组政治功能,重点研究中心工作,避免胡子眉毛一把抓。
3.组织局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民主集中制度,熟悉掌握条例规定,进一步筑牢民主集中制执行的自觉性和规范性。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要求,杜绝非党组成员参与表决,确保党组决策民主、科学。
4.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全面梳理局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29项规章制度,其中新建立5项,修订完善24项,并重新印发施行。
(二)针对“聚焦主责主业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加强对顶层设计的研究和统筹推进力度,深入研究国家和省关于政务改革和数据管理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对我市未来五年数字政府建设进行顶层设计和前瞻性规划,编制了《江门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十四五”规划》。加强项目审查把关力度,做到“应统尽统”,破除各类信息孤岛,印发了《江门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申报工作指引》,严格把控碎片化、重复化建设问题的发生。大力推进集约化建设,对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实施、统一运维、统一监督、统一评价”,印发了《江门市智慧城市项目建设管理和资金办法(试行)》,进一步统筹建设市22个部门65个项目。统筹推进全市迁云系统,目前已迁移112个,迁移上云率为60.2%。
2.加大对项目资金的保障和统筹安排力度,争取了省资金支持我市建设政务云江门节点。统筹市22个部门65个项目,进行集中采购;统筹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服务,为市63个部门网站提供统一的技术运维支撑、运维保障;统筹全市政务外网采购服务,为全市172个单位政务专线接入及线路提供保障;统筹全市机房系统运维服务等,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努力解决财政资金安排缺口大、项目建设启动难、项目方案调整较多等问题。
3.加强对政务服务的优化和便民服务力度。提升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功能,通过系统对接或数据对接方式实现与市直、各市(区)业务系统30个服务事项的政务数据互通,并采用智能机器人RPA的方式与4个省垂系统、12个服务事项实现数据获取和推送,有效解决政务服务数据“二次录入”问题。大力推动指尖办,深化粤省事、粤商通推广应用,新增50项涉民涉企高频事项。依托银行网点分布广的优势,持续推广“政银通办”专区,已在全市540个银行网点铺设超1000台智慧自助终端,665台“侨都之窗”自助终端机实现镇街全覆盖,全面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指导推动市城管部门加快江门市供水用水一体化平台项目一期验收和二期启动,全市各市(区)已基本完成与供水用水一体化平台对接,同步实现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省事、粤商通等渠道为市民提供用水报装服务。
(三)针对“推动下属单位发展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
1.提高“一盘棋”思想认识,加强对下属单位发展谋划。组织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进一步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局党组“一盘棋”意识。加强与下属干部职工的谈心谈话,了解干部思想状况,研究解决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级别调整后人心浮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和局属单位之间的干部岗位交流,促进局机关与下属单位融合发展。拓宽干部晋升空间,提拔了一批后备干部,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完善办公配套设施,组织开展兴趣小组活动,营造拴心留人氛围。
2.积极推进市行政服务中心发展,指导市行政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政务大厅特殊人群服务,为特殊人群提供“保姆式”服务,配备轮椅、老花镜、专座等服务设施,提供绿色通道、一对一帮办代办、上门办服务,今年以来,市级大厅累计为特殊群体提供一对一服务约800人次,主动上门服务36次。制定《江门市“政务服摆渡人”行动工作方案》,与义工组织联合开展“政务服务摆渡人”行动,目前同20个义工机构合作,共有103个网点、1000名义工加入“政务服务摆渡人”行动。推动政务服务适老化,开展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政务服务宣传,累计为老年人在电视、电台推出政务服务专题宣传共计4000多次。推进不动产登记“线下一窗办、线上全网办”。线下一窗办方面,目前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都已将一、二手房交易登记及水电气过户、继承、赠与、变更、抵押、房改房登记等高频事项纳入综窗受理,房屋登记查询、一、二手交易房登记等事项纳入部分政银通办网点。线上全网办方面,目前一、二手房交易登记业务已在省政务服务网、粤省事和侨都之窗自助终端上线,累计办理业务量在省政务服务网899宗、粤省事1089宗、侨都之窗873宗。市行政服务中心获评首届全省市级政务服务标杆大厅。
3.积极推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展,指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编制了建设工程、土地与矿业权、产权交易等业务信息化建设方案;完成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全省“一张网”试点城市对接工作;完成了统一身份认证对接、统一签章移动数字证书系统联调、统一主题库、交易库对接及“好差评”应用等系统改造。指导中心班子对内部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
二、“对党的建设缺失,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方面
(四)针对“党建工作虚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强化对党建工作的领导,集中学习了习近平论全面从严治党(2021)、《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提升局党组对党建工作的重视。经局党组会审定,制定并印发了《江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机关党委工作制度》《江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党支部工作制度》《局党组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等14项党务工作制度,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安排每年年底前组织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现场述职评议,定期听取各党支部书记述职述廉,结合基层党组织实际提出意见和建议。
2.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江门市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2021年江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区分局党组会“第一议题”与中心组学习记录,严格落实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提升党组成员理论指导实践能力。
3.努力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制定了《江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广泛征求意见,组织学习相关理论和党章党规,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分析局领导班子及个人存在问题原因,杜绝查摆的问题经过2次民主生活会后仍然存在。11月1日,召开了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间进行了深入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取得了良好效果。
(五)针对“组织生活松懈”的问题。
整改情况:
1.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局各党支部学习了《江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机关党委工作制度》《江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党支部工作制度》《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规章制度,要求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督促、指导党小组规范建设;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制定党支部工作清单,指导各党支部开展工作。邀请“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江门海关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方冬宏为我局全体党务干部作党务工作专题辅导,提升党员对“三会一课”等党务知识的掌握水平。
2.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对局各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组织一次全面深入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指导各党支部、党小组进行改正、完善,确保相关会议及活动记录及时准确、要素内容完整。
(六)针对“人事管理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加强对选拔任用工作的研究,深入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做好党组讨论干部任免有关工作,严格落实守则、条例要求,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组织组工干部加强业务学习,规范落实好干部选拔任用记实材料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的记实材料及时全面归档。结合“一报告两评议”和干部考察等工作,查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
2.规范选拔任用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任职试用期制度,纠正2名干部在试用期内调整岗位做法,进一步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加强干部队伍信息化能力的培养,通过参加省、市各级专业培训,提升干部队伍信息化专业能力,做好专业人才储备。
3.加强对干部的考察培养,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若干举措》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具体工作举措,加快推进干部职务职级晋升,根据空缺,晋升了一部分后备干部,进一步激发干部的动力。加强对人事档案的管理,对新进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了重新整理归档。组织组工干部学习,进一步熟悉掌握人事档案有关规定,从严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和使用工作。
三、“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廉政风险防控存在漏洞”方面
(七)针对“‘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9月10日,召开局党组会,集中学习了习近平论全面从严治党(2021)、《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完善了《中共江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党组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党组和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提高对“一岗双责”的认识。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任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落实常态化的督导、检查、提醒机制,有效传导层层压力。
2.局党组每半年听取纪检监察工作,对专项资金审批、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研究,排查潜在风险点,今年排查了15个廉政风险点,制定了整改措施,印发了《江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对去年排查的21个廉政风险点已进行检查落实,销号更新。
3.严格履行好监督管理责任,按程序重新选举局机关纪委书记和纪委委员,建立健全局机关纪委工作规章制度,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可靠、刚正不阿的纪检队伍,充分发挥局机关纪委监督管理作用。
(八)针对“采购管理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已修订完善采购管理相关制度,并严格落实采购项目每个流程的审批,杜绝“先斩后奏”现象。
2.强化局内控审核管理,在今年项目内控审核过程中,项目采购使用更多优质招标代理机构,在保障服务质量的前提下防止“习惯性选定”现象发生。对新采购的集约监理服务和技术审查服务,通过优化招标要求,邀请3家以上单位参与我局监理、技术审查服务。
3.修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从内控环节加强对项目的采购流程,从事前、事中和事后等环节进行审核、监督,形成闭环管理。在日常报销中进一步严格财务审批工作,对不符合限额规定的现金结算一律不予支出。
(九)针对“专项资金监管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
1.提高专项资金使用透明度,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强化项目的入库审核,规范项目申报,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进行充分的论证审核,杜绝申报不合理不规范等问题。通过“江门市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管理系统”对“数字政府”建设专项资金预分配情况进行公示7日,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情况确认和意见反馈,使部门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并达成共识,增强了资金分配透明度。
2.加快专项资金使用,通过重大项目月度会议和常规工作例会督办进度,发出《项目资金使用进度通报》,督促部门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制定并印发了《江门市新型智慧城市(一期)建设项目论证与联合评审工作指引(试行)》,通过开展造价评估日报制度,进一步提升各环节审核效率。年内对14个单位31个进度缓慢项目进行了资金调整,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避免预算执行率低、使用进度慢等问题。
3.强化信息化项目专项资金管理,编制印发了《江门市市级“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为专项资金使用提供依据,从制度上解决资金调整随意性。落实调整申请和调整公示,广泛吸取建设单位意见,使资金调整方案更合理合规,满足部门建设需求。
4.积极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聘请了省电子政务协会,对已完成验收的政务信息化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发布了《2020年江门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估总报告》。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江门市市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对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内完成验收的政务信息化项目开展绩效评价。通过第三方评估,较好地解决了我市建设项目“重进度轻监督”问题。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化考核体系,对建设类、运维类项目增加了社会、经济及环境效益综合考核指标,已启动绩效第三方服务评估方案编制工作。通过第三方评估,对项目绩效评价更科学和准确,更好地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最大效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988953;邮政地址:江门市蓬江区龙湾西路30号;邮政编码:529000;电子邮箱:jmszsjjgdw@jiangmen.gov.cn。
中共江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党组
2021年11月12日